评估参数
🦠 微生物污染
☠️ 化学性危害(毒素/农残)
⚗️ 物理性危害(异物)
🧪 过敏原未标识
📝 标签不合格
📦 包装缺陷
💀 可能致死或严重健康损害
🏥 需要医疗救治
🤢 轻微不适,可自行恢复
✅ 无直接健康危害
🌍 全国范围流通
📍 多省市流通
🏢 本地区域
🏪 特定门店/批次
👶 婴幼儿/孕产妇/老人
👥 普通消费者
🏭 从业人员
召回等级说明(依据《食品召回管理办法》)
一级召回: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、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,或者流通范围广、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。
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,并提交召回计划。
二级召回: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、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,但危害程度较轻的,或者流通范围较小、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。
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。
三级召回:标签、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,或者已经或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,但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。
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。
⚠️ 本工具仅提供参考评估,实际召回等级应由企业根据法规和专业判断确定,必要时咨询市场监管部门。
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,并提交召回计划。
二级召回: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、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,但危害程度较轻的,或者流通范围较小、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。
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。
三级召回:标签、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,或者已经或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,但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。
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。
⚠️ 本工具仅提供参考评估,实际召回等级应由企业根据法规和专业判断确定,必要时咨询市场监管部门。